息县杨店乡财政所新建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息县杨店乡财政所的委托,就财政所新建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家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杨店乡财政所新建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6】0801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息县杨店乡财政所新建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项目地点:杨店乡财政所装修便民服务大厅(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动态考核合格,拟派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已有在建工程的不予受理)。
3.4、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期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1: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息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4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动态考核合格,拟派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已有在建工程的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期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需审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息县名扬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息县名扬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息县杨店乡财政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82972088
集中采购机构:息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8112366
监督机构: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息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