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松岗镇自安堡周边道路一事一议项目路基工程
项目编号:JLDNNZB-2016-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杉松岗镇自安堡周边道路一事一议项目路基工程,已由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编号为:BMCG2016-00-024,项目业主为辉南县杉松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群众自筹及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杉松岗镇自安堡周边道路一事一议项目路基工程;
2.2工程规模及内容:对总长度3384米的原有砂石路进行改造,基层为18厘米厚水稳砂砾,面积为16879.5平方米;面层为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积14240平方米;两侧为20厘米厚土路肩,面积4582平方米;设圆管涵4道,总长度43米;
2.3招标范围:本次就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进行招标;
2.4工程建设地点:杉松岗镇自安堡屯;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4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省、市、地区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资金来源:群众自筹及政府配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提供开标前近一年以内的社会保险证明。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西行150米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705室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项目经理相关专业职称证(要求以上均为原件,查看后带走,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西行150米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705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招标控制价:2,785,314.00元(大写:贰佰柒拾捌万伍仟叁佰壹拾肆元整)(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总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杉松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杉松岗镇人民政府
邮编:135114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39435630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东昌北路36号
邮编:134000
联系人:王健宇
电话:15643452666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