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汉十高速宿舍楼改造工程)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汉十高速宿舍楼改造工程)
一、招标条件
依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财采认【2016】-14586号文的要求,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对“汉十高速宿舍楼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
2.2、项目名称:汉十高速宿舍楼改造工程
2.3、招标编号:HBLG-201608-335
2.4、采购预算:583.73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6、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2.6.1采购内容:图纸范围内改造项目,具体以工程量及其说明为准
2.6.2工 期:100日历天。
2.6.3施工地点:枣阳收费站、漫川关收费站、谷城收费站、琚湾收费站四个收费站
2.6.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5质保期:2年
2.6.6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枣阳收费站、琚湾管理所宿舍楼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谷城管理所宿舍楼改造工程。
第三标段:漫川关管理所宿舍楼改造工程。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建筑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高级职称证;
3.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3.6、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且需提供以上人员劳务合同、资格证、初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3.8、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8月8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洪广大酒店A座14楼)。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予以配合,其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自行考察期间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30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洪广大酒店A座14楼招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
本招标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采购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联 系 人:钱先生
邮 编:430051
电 话:027-83468252
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
联系人:刘鹏
电话:027-87305510、13437256395
传真:027-8726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