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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国土资源局清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上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定市清苑区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上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上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项目编号:HBHJ1605-BD-1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

项目联系电话:0312-33728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清苑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振兴北路162

联系方式:吴薇薇 158322229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鹤 0312-3372881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清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上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清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上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调查确权登记发证

招标项目编号:HBHJ1605-BD-109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清苑区振兴北路162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薇薇   电话:158322229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鹤 0312-3372881   传    真:0312-332999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范围:一标段清苑区魏村镇、冉庄镇、阳城镇、温仁镇、张登镇、白团乡、李庄乡、北王力乡8个乡镇129个行政村涉及范围445平方公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上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状况调查、房屋测量、数据入库(以实际面积为准)和面积量算、登记发证等工作内容。

二标段清苑区清苑镇、大庄镇、臧村镇、北店乡、东闾乡、望亭乡、闫庄乡、石桥乡、何桥乡、孙村乡10个乡镇137个行政村涉及范围411平方公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上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状况调查、房屋测量、数据入库(以实际面积为准)和面积量算、登记发证等工作内容。

计划周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违背测绘职业道德的行为;

4.投标人须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件(原件)、涉密人员证件(原件)

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留我公司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 时间为上午9时30分-11时,下午2时30分-4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4 代理机构室(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项目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一 开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鹤

联系方式:0312-3372881   传真电话:0312-3329993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

接受质疑电话:0312-3372881

项目编号:HBHJ1605-BD-10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2.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3.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违背测绘职业道德的行为;4.投标人须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件(原件)、涉密人员证件(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3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4 代理机构室(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项目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一 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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