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廉政教育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菏泽市廉政教育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菏泽市廉政教育中心工程项目,己由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菏发改投资【2011】7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中共菏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现对菏泽市廉政教育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CGCG2016-038
2.2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菏泽市廉政教育中心院内。
2.3工期要求:90天。
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产运营良好,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未被暂停或取消菏泽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5投标企业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投标保证金:12万元整,投标人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从基本账户汇入或转入,汇出或转出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报名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28620189949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5.2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获取: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2016年8月12日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未按时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菏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菏泽市 |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
邮 编: 274000 | 邮 编:252000 |
联 系 人: 刘先生 | 联 系 人: 范海伟 |
电 话: 0530-5310390 | 电 话:18663001921 0635-2928831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lxl6077@163.com | 电子邮件: 15265585515@163.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账 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 |
201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