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儿童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儿童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儿童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儿童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HP-C10160040093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俊杰、吴宏华
项目联系电话:0311-69052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省儿童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133号
联系方式:翟处长 0311-85911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俊杰、吴宏华 0311-6905201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救护车2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2、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3、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超过一家以先报名的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如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专项授权书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