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16年度粮库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就2016年度粮库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fcg20160807
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2016年度粮库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总预算为209012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享有资产财产保险资格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登记地为温州地区);
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或检察机关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
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永嘉县上塘镇永建路267号农行城关分行二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 31日09:30(具体以发出招标文件为准)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或检察机关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可在开标时提供);
4、提交永嘉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2张(加盖公章;在http://www.yjzbtb.cn/HomePage/showcontent.asp?cid=1133下载)
5、特殊说明: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允许满足上述条款的供应商在温州地区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但该分支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依法在温州地区办理工商、税务及社保登记;(2)取得总公司(或总机构)出具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厂家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 31 日 09:30
七、投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 09:30
九、开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永嘉县上塘镇永建路267号农行城关分行二楼
联系人:
电 话:0577-67229971/18857719197 传 真:0577-6722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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