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平邑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553970718 地址:平邑县浚河路西首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4号环球国际10楼 联系人:张主任 邮箱:lyydzb@163.com 三、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Y2016CG067-1 四、项目简介:项目内容:预算为68.81万元,办案保密升级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在当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6年08月08日?2016年08月12日,每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中介机构办公区(报名时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3、方式: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电子屏、接送卡、发送卡、视频处理器)须提供厂家的授权书。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916010400019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莲花商城分理处。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PY2016CG067-1。 九、会议开始时间、地点: 地 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冠鲁商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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