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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政法专款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7 13: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政法专款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政法专款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16-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晋国

项目联系电话:138373731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乡市建设东路173号

联系方式:郝晋国 138373731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15236636686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金山区金水路80号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政法专款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16-40

二、采购人: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三、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4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

3、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8月29日上午0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5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郝晋国

联系电话:13837373191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36636686

八、监督部门: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0373-3069548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4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5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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