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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消防改造二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8 05: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消防改造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消防改造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JM-2016-08-85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玲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

地址:长春市华新街319号

联系方式:贺万荣0431-887787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玲0431-89618211-805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消防改造二期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编号:JM-2016-08-8570,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消防改造二期工程;

2.2 招标范围: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华新街与幸福东路交汇;

 2.4工期: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21日,工期: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3年-2015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果联合体投标,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8 8日至2016 8 12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代理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联合体协议书、外埠企业备案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8 29 1330分,地点为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3年-2015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果联合体投标,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60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代理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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