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PSP16GZ05ZC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设备(重金属测定仪和气体检测仪)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监管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2) 2015年财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 2016年2月-6月缴纳税收和2016年2月-6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传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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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