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第二篮球场、排球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周口师范学院的委托,就周口师范学院第二篮球场、排球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口师范学院院内;
2.2 建设规模:篮球场、排球场改造面积约9600m2;
2.3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846
2.4 总投资:约219.2万元;
2.5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 1个标段,第二篮球场、排球场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需包含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承包或开发销售球场材料)、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类似工程是指具有5000平方米以上硅PU球场业绩合同【完整的一份业绩合同是指: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中标通知书、国家授权的专业机构对施工场地竣工验收合格后颁发的合格证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4)拟任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半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且签订了劳动合同。
3.2投标人如果不是生产厂家需提供由硅PU材料生产厂家(硅PU材料生产厂家是指:相当于“江门长河”品牌的硅PU规格、质量和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验原件留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
4.2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8月5日至 2016年8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5楼)报名。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同上
4.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师范学院
地 址:周口市文昌大道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 0394-8178128
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5楼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13513875068
2016年 8 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