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教育局2016-2017学年学校食堂学生食用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永仁县教育局2016-2017学年学校食堂学生食用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云教体[2012]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永仁县教育局2016-2017学年学校食堂学生食用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永仁县教育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人委托云南中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永仁县教育局对2016-2017学年学校食堂学生食用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SZBCX-2016-014 ;
3、采购范围:桶装非转基因植物油55600升;
4、采购预算:83.40万元,超过或不足部分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5、供货要求:根据永仁县教育局统一指定的供货路线图及批准的供货方案,专人、专车派送,中标企业保证在中标签订供货协议后3天内供货。配送专车应为指定专用密闭车,每次配送前车辆应进行严格消毒,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运输安全。
6、采购货物的要求:
(1)所供桶装非转基因植物油达到国标GB1536-2004三级(含三级)以上标准,色泽、气味、口味正常,供应每一批次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该批次检验报告或出厂检验报告,所供产品必须与样品相符。
(2)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确保为安全健康食品,所供食品有包装的,包装需清晰反应食品的理化指标。
(3)投标人须无条件更换运输(搬运)过程中破损食品和有问题的食品。
(4)价格要求:所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参考价格,包含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使用方送检(一批仅送检一次)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中标人要有规模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存放场所和保险设备。
(5)若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供应商应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采购项目供货需求的制造厂商或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仓储、运输、配送等能力。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委托代理人复身份证印件)(如有委托);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项目销售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地点: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2、时间:2016年8 月5日至 8 月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 年 8 月25日15:00时。
2、开标地点为: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仁县教育局
联系人:孙宗伟
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街
联系电话:1512579965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治业
通讯地址:楚雄市开发区三期私营城36栋2楼
邮 编:675000
咨询电话:0878-6991388
传 真:0878-6991399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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