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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宿舍楼及附属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宿舍楼及附属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宿舍楼及附属工程二次;
2.2.招标编号: XDEC-A2016071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建设地点: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校园内;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项目概况: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1012.2平方米,另有其附属工程食堂操作间及职工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82.4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及由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近期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及由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近期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4企业及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已完成项目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 12:00,下午15:00至 18: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项目部(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轴办公楼五楼)持授权委托书报名。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须知
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1.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3.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3.3.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各1份;
4.3.4. 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承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3.5. 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6398259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三楼
灵宝项目部地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项目部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轴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398—886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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