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督府片区排水河道边坡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平原县督府片区排水河道边坡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委托,就“平原县督府片区排水河道边坡绿化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招标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邢先生
电 话:0534-425107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女士 电 话:0534-2260309
邮 箱:gcjlywb@163.com 地 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东汇大厦三楼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原县督府片区排水河道边坡绿化工程工程
项目编号:SDJL-ZBB-166698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5.1、招标内容:平原县督府片区排水河道边坡绿化工程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5.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预算金额 :632676.00 元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
7.1、报名时间:2016年08月5日至2016年0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7.2、报名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7.3、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资料要齐全包括所有变更等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新版);
(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报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资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无挂靠)承诺函》(提前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模版);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项目经理、授权代表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及近六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记录查询单(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号、缴纳期限等内容)。
(8)投标人在平原县有建设项目(含已建设完成的)的,投标人须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投标人在平原县无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需在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
(9)省外进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并公示的网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7.4、报名方式: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进行现场报名。
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8月5日至2016年08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8.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8.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8.4、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和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监督单位
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12123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