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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墙体彩绘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高新区墙体彩绘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8-05
    期:20160805

招标编号:ZGZB2016-247

交易登记号:16CG020055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对高新区墙体彩绘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的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高新区墙体彩绘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一阶段: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括墙体美化工程设计、施工、墙体彩绘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经检察院查询自20138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6082216:00前,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申请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提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其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805日至2016081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63号窗口(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资料请发送至邮箱:nbzgcg@163.com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08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

8、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重要提示: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9、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陶工      电话:0574-87910150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1401室(温州银行大厦)

联系人:郭晓敏、刘霞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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