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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G2016028-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学楼、学生餐厅、宿舍楼墙体等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1: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聋哑学校的委托,对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学楼、学生餐厅、宿舍楼墙体等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40500-201607-05607-0002
  二、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28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学楼、学生餐厅、宿舍楼墙体等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354,003.24元。
  五、投标上限:人民币1,354,003.24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学楼、学生餐厅、宿舍楼墙体等修缮工程,修缮范围包括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学楼背面及两侧面铲除外墙,铲除原有水洗石墙面及新做外墙面贴纸皮砖;公共卫生间排危修缮;食堂、个训室、厨工休息室等区域老化线路及排水管更换;学校宿舍楼自动报警、消火栓及喷淋系统施工;淋浴区新建钢结构雨篷、洗衣台;教务处到体育室屋顶新建钢护栏等修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建设规模:详见用户需求书(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修缮、施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结合校园时间安排文明施工;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7.承包方式:固定清单单价包干(根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中标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即:招标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8.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招标工程的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投标报价。
  七、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项目中的空调机、荧光灯、便器(坐式大便器)、水嘴(水龙头)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6〕118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第二十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7.投标人须具有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
  8.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及要求:
  1.采购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工程概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投标文件文本,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投标人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因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建设费用增加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参加踏勘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踏勘。
  4.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5.集合及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点30分集合。投标人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及采购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且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于开标时提交此证明函和施工组织方案。
  6.现场踏勘集中地点: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陵海路一巷1号)。
  7.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553393878
  九、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5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17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26日9时30分
  十三、开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五、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5日起至2016年8月11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招标文件和图纸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聋哑学校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754-88562973
  联系地址:汕头市陵海路一巷1号
  邮    编:515041
  2.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传    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    编:515041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5日




  附件:SCG2016028-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学楼、学生餐厅、宿舍楼墙体等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和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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