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老子故里·十里文化长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模式)
老子故里·十里文化长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模式)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鹿邑县老子文化产业园建设办公室委托,现对鹿邑县老子故里·十里文化长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模式)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二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县老子故里·十里文化长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模式)
项目编号:鹿采购[2016]0112号
2、采购内容:
鹿邑县老子故里·十里文化长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
3、项目概况:
3.1、建设地点:鹿邑县城到太清宫沿紫气大道两侧十里文化长廊;
3.2、建设内容:十里文化长廊第一期基础设施,包括卫真路东段、乾坤路北段,沿河道路及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环卫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鹿叶运河、引水渠景观河道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
3.3、投资估算:约5000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工程决算为准。
3.4、资金来源:社会资本;
3.5、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出的社会资本方进行投资。
(2)本项目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属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公益性项目。在合作期内,本项目以政府付费为主要支付方式。在运营期间,按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政策对项目公司进行运维补贴。
3.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1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维护期为10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2)总资产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
(3)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投资规模的融资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以企业出具的承诺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7)鹿邑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鹿邑县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6.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2、地点: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八层0822室
(河南省郑州市万通街72号0822室)
6.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16年1-6月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6.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5、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鹿邑县老子文化产业园建设办公室
地 址:鹿邑县辅仁大道南段汽车客运东站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丁先生
联系电话:0394-8777319 1383806916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4号楼7M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614951881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394-7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