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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财政局聘请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和回收公司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2: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委托,就金水区财政局聘请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和回收公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金水区财政局聘请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和回收公司项目

    项目编号:JSC2016-G-11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金水区财政局聘请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和回收公司项目,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1标段是招聘评估公司,拟确定1个中标人;

第2标段是招聘拍卖公司,拟确定1个中标人;

第3标段是招聘回收公司,拟确定2个中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①评估公司须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和市级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②拍卖公司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公务拍卖资格证书》;

③回收公司须在郑州市有固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6、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查询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评估公司须提供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和市级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拍卖公司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公务拍卖资格证书》;回收公司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201685-824

   (上午9:00-12:00、下午15:00分-18: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西配楼303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弘润华夏大酒店2号楼1楼会议室

        (郑州市丰乐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北行800米路西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826日上午9时整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826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 郑州市弘润华夏大酒店2号楼1楼会议室

            (郑州市丰乐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北行800米路西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陈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585927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西配楼303

    邮政编码:450000

    采购人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526455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综合楼5楼国资办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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