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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cg2016-01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选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2: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选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6年08月05日至2016年08月12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HCcg2016-012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选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三、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标的名称

选定中介机构数量

服务年限

01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选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3

1

注: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机构必须在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执业备案);近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物价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丙级或以上资质;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各成员须为独立法人;

   (2)明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或物价部门颁发的价格评

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执业备案证明材料

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广东省外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须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⑤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

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⑥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人不须提供)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6年08月05日至2016年08月12日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兴趣的供应商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进行报名,报名后凭中心开具的回执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永昌巷2号之2(201))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57-88824555/86257577

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00~09:30:00(北京时间,同下)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00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和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http://hc.gaoming.gov.cn)

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电 话:(0757)88231722

联系人:陆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0757) 86257577

传    真:(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梁小姐、陈先生

招标文件:

委托协议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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