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医院病床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LZC2016(GK)024陆良县人民医院病床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陆良县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陆良县人民医院病床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LZC2016(GK)024。
2.招标内容: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病床(床垫) | 张 | 60 |
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及ISO14001认证、制造商通过省级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供货方须带样品到开标现场。 |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4.交货地点:陆良县人民医院。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及要求:
(1)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该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格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单位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需要原件);(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5)《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各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8.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 2016年8月 24日下午3:00,开标地点为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不收现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必须详细注明2016(GK)024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4.监督电话:
陆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电话:0874-6930139。
陆良县纪律监察监督电话:0874—6225561。
采购代理机构: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开户名: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陆良支行。
银行帐号:5303220101600000049652。
联系人:孟国庆
联系电话:0874-6264007
地址: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良县政务服务中心后面教育局院内)二楼。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