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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餐厅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08: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餐厅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GZ04ZC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餐厅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中标人数量

采购预算

供应期

包组一

蔬菜类

一批

2

人民币 100 万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包组二

水果类

一批

2

人民币 50 万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包组三

水产、冰鲜鱼

一批

2

人民币 200 万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包组四

猪肉、牛肉、家禽

一批

2

人民币 300万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包组五

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

一批

2

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包组六

粮油

一批

2

人民币 50 万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3    监管部门:广州南沙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2016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    (适用于包组四、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3    (适用于包组六):投标人所提供的粮油,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适用于包组四、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        (适用于包组六):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05日 至 2016年08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825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825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05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江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7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3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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