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道路保洁项目、绿化养护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横沥镇道路保洁项目、绿化养护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LZF-2016FW-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横沥镇道路保洁项目、绿化养护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975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一 | 1 | 2016年万环西路横沥段及番中公路汽配园B区至洪奇沥大桥横沥段道路保洁及管养 | 签订合同后1年内 |
2 | 横沥镇文化广场等十个路段 绿化养护 | 签订合同后1年内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服务期限: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类型:服务类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6、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证书。
供应商应携带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及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核对后当场退还)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四)《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06日 至 2016年08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10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26日10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06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802 |
传真:020-62313719 | 邮编:5106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80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