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省环保院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验室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省环保院委托,就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验室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0625-1621537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包括热脱附仪(进口)1套、单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1套、苏玛罐自动进样系统(进口)1套、苏玛罐清洗系统(进口)1套和苏玛罐(进口)10个,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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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8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2开标厅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2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2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d)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不提供)
3.采购人: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联系人:吴电,联系电话:0571-87979295,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586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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