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吴宁镇第三初级中学东阳市吴宁三中(开发区初中)实验仪器、体育设备及千祥三联初中餐桌、学生床项目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受东阳市吴宁镇第三初级中学委托,就东阳市吴宁三中(开发区初中)实验仪器、体育设备及千祥三联初中餐桌、学生床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6-4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万元) | 使用学校 | 备注 |
1 | 体育设备 | 1批 | 11.69 | 吴宁镇第三初级中学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
2 |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 | 1批 | 23.3 | ||
理化生仪器 | |||||
初中数学仪器 | |||||
3 | 8人位学生餐桌 | 75张 | 9.6 | ||
4 | 4人位上下学生铁床 | 150张 | 19.5 | ||
8层位脸盆架 | 75个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以上货物生产或销售能力,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一贰仟元整、标二肆仟元整、标三贰仟元整、标四肆仟元整。
交付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3、投标时须带样品和规定的附件参加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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