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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协审机构招标FW(FCG)2016019GDX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4 18: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兴市审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协审机构招标FW(FCG)2016019GDX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协审机构招标FW(FCG)2016019GDX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W(FCG)2016019GD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剑、戴芳萍

项目联系电话:18907702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兴市审计局

地址: 东兴市富豪路

联系方式:李虹廷 0770-6262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报名联系人:莫微 0770-2871515 周剑、戴芳萍 18907702003

代理机构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C-4#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协审机构招标,根据工作需要,补充招聘5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协助审核东兴市审计局委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含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结算及开展跟踪审计工作,本项目服务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有健全的协审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的单位。2、投标人必须在防城港市范围内(含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设有办公场所。3、投标人今后在东兴市交纳税金。4、办公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办公设备,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7人以上(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2人,具有土建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 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人、具有园林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人、具有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人,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得再计算其造价员证书),并具备独立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工作的能力。注:由于住建部已取消造价员资格,故公告及文件中涉及造价员的是指曾经获得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包含造价员证已过期的人员)。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C-4#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C-4#2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兴市审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协审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协审机构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FW(FCG)2016019GDX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协审机构招标,根据工作需要,补充招聘5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协助审核东兴市审计局委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含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结算及开展跟踪审计工作,本项目服务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无。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无。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有健全的协审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在防城港市范围内(含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设有办公场所。

3、投标人今后在东兴市交纳税金。

4、办公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办公设备,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7人以上(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2人,具有土建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 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人、具有园林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人、具有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造价员证书的 1人,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得再计算其造价员证书),并具备独立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工作的能力。注:由于住建部已取消造价员资格,故公告及文件中涉及造价员的是指曾经获得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包含造价员证已过期的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8月11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C-4#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桃花湾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59 5420 5070 146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5日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C-4#2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25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C-4#2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东兴市审计局

      地址:  东兴市富豪路             

      联系人及电话: 李虹廷   0770-626206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C-4#2楼

 报名联系人:莫微    联系电话:0770-2871515   13307800185

     项目负责人:周剑、戴芳萍    联系电话:18907702003

3.监督部门: 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0-76727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8月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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