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保密局销毁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国家保密局销毁设备采购及安装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河南省国家保密局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国家保密局销毁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874
2.2供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后贾东街和邢庄北街交叉口东南角院内
2.3本次招标范围:
河南省国家保密局销毁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及质保服务等工作;
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包,具体如下:
A包(销毁辅助设备):磁介质涉密载体销毁生产线,含2个磁介质拆解平台、1台中型消磁机、1台中型磁介质粉碎机、传输联动系统、4套磁介质拆解工具等内容。
B包(销毁设备):移动涉密载体销毁设备,含1台客车或厢式货车、1台纸介质销毁设备、1台高保密纸介质销毁设备、1台消磁设备、1台多媒体销毁设备、辅助配套设备、车体外观喷涂和信息化改装等内容。
设备详细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
如果投标人为经销商, 报名时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分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
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投标,并提供该品牌专项授权书原件壹份备案。如果出现同一品牌有两家以上投标人报名时,按递交报名资料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符合条件的第一家单位报名。
3.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报名及投标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2013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报告,单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销毁设备采购及安装的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3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代表本单位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按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13年1月1日以来财务报告及单位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商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2013年1月1日以来业绩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查询档案告知函,委托代理人单位近期为期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及证件,并附企业简介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
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等报名时按资格要求的内容出示原件。
4.1 时间: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9:30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10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0会议室)
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招标人:河南省国家保密局
联系人:朱力 杨呈光
联系电话:0371-659032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韦玉军 沈政 周圆芳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传真:0371-69092276
邮 编:450002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