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取得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能够提供与本项目要求的配套服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4)企业税务登记证;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上一篇: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南师范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仿真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SRH-2016056)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下一篇: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