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卫计局基层医疗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对和平县卫计局基层医疗设备配置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和平县卫计局基层医疗设备配置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和公易采(公)[2016]33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伍佰陆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5,648,800元),其中包一人民币叁佰叁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正(¥3,386,300元),包二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贰仟伍佰正(¥2,262,5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2 |
各包要求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符合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投所有子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8月5日 |
报名登记备案起止 时间 | 2016年8月5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登记备案方式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现场报名 |
报名登记备案地点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 0762-5612381 |
报名登记备案时 应提供材料 |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8月25日 上午11:30 |
开标时间 | 2016年8月25日 上午11: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国土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 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762-2892186 |
采购代理机构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2-5612390 传真:0762-5612788 |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
收款人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账号 |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
其他事项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5687856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