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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卫计局基层医疗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4 17: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对和平县卫计局基层医疗设备配置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和平县卫计局基层医疗设备配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和公易采(公)[2016]33号

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伍佰陆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5,648,800元),其中包一人民币叁佰叁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正(¥3,386,300元),包二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贰仟伍佰正(¥2,262,5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2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1.《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下载)2.《投标报名表》(点击此处阅读下载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符合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投所有子包。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8月5日

报名登记备案起止

时间

2016年8月5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登记备案方式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现场报名

报名登记备案地点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    0762-5612381

报名登记备案时

应提供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5日 上午11:30

开标时间

2016年8月25日 上午11: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国土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762-2892186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2-5612390

                 传真:0762-5612788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收款人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5687856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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