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洛汝采【2016】ZJLY-001
2.3建设地点:汝阳县城区污水厂院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施工标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标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汝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二标段:汝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9预算金额:约 18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一标段(施工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人须取得本项目涉及主要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1--2015年)至少有一个日处理规模为2万吨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5)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该三年未发生亏损。
3.4二标段(监理标):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5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发布期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 4 日至2016年 8 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世贸中心D座1301室;
4.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4.4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施工标: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注册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发布期间);7)主要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8)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9)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10)投标人近5年来具有至少一个日处理规模2万吨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2)监理标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发布期间);6)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原件(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兴洛东街与展览路交叉口南100米泉舜财富中心三楼会议室(泉舜购物中心东门正对面);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地 址:汝阳县文化路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9-68210198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世贸中心D座1301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379-63330001 13937928671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