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重型泡沫消防车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鄄城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重型泡沫消防车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鄄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鄄城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重型泡沫消防车项目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定供货单位,邀请符合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人:鄄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招标代理单位: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SDJWHZ-2016010
四、项目名称:鄄城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重型泡沫消防车项目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
鄄城县公安消防大队买购一辆重型泡沫消防车,消防车总载液量≥18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供应商需在山东省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协议供货供应商目录内。
8、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八、供应商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 至 2016年8月11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西路47号桑盾大厦南楼402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逾期不予受理):
(1) 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审查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后审或合格。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十一、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鄄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刘先生 1885303211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西路47号桑盾大厦南楼4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13675301500 董先生 18369155996
邮 箱:sdjwhz@163.com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