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医疗保障车急救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医疗保障车急救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医疗保障车急救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KGP2016-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98-366082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72号
联系方式:0898-36608266梁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0898-66156091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种类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急救 医疗 设备 | 1 | 除颤监护起搏仪 | 1 | 台 | 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2 | 车载呼吸机 | 1 | 台 | 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3 | 多参数监护仪 | 1 | 台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4 | 多道心电图机 | 1 | 台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5 | 电动吸引器 | 1 | 台 | 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6 | 自动体外 心脏按压泵 | 1 | 台 | 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7 | 可视喉镜 | 1 | 台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8 | 快速骨髓输液装置 | 1 | 台 | 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2.1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商适用);2.2投标人需提供全部设备的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长期授权)、技术参数证明及售后服务书(适用非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投标);2.3全部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如果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5:25 至 2016年08月11日 17:2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hkcein.com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