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重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贵港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重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重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GXGC5G2016119-G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凤金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94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公安局
地址:贵港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覃健宗 0775-45722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凤金 0775-426941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重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GXGC5G2016119-GG已由贵发改投资(2016)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为中央预算投资、自治区专项补助和市财政配套,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前阶段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重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2项目概况:项目地点在港南区产业园内,港南高中以东,黎湛铁路以西,贵港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地内;设计、勘察本项目建设建筑用地面积约76亩,建筑面积44370平方米,总投资15973万元,详见经评审备案本项目各批复;
2.3招标范围:A标段: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含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B标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预算编制及施工配合的设计服务;
2.4质量要求:A标段: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要求;
B标段: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要求;
2.5工期要求: A标段地质勘察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天内(工作日)完成地质勘察并递交勘察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B标段设计服务完成时间:①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工作日)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电子版;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后10天内(工作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及电子版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
2.6招标上限控制价
A标段上限控制价为: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B标段上限控制价为:叁佰零伍万元整(¥3050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B标段: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A标段业绩:无要求。B标段:近三年来(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以上建筑工程设计,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的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为准)
3.3 A标段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岩土工程师;B标段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8 月 5 日~2016年 8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
5.评标方式:A标段最低评标价法; B标段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B标段: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6年 8 月 25 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如为转账方式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一般帐户:
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2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及其网站上发布(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益或222.218.31.5),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同时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29802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456932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 公司
地 址 : 贵港市港北区 地 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内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覃健宗 联 系 人:陈凤金
电 话: 0775-4572277 电话/传真: 0775-4269418 0775-4269418
2016年 8 月 3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B标段: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2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