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新湖镇中学操场基础、主席台及体育器材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平县新湖镇中学操场基础、主席台及体育器材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DP2016-0585-00
2.3 招标范围:新湖镇中学操场基础、主席台及体育器材室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6.758407万元。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1地点:东平县银山街东首路南
4.2联系人:马工 电话:15965382467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资料费每份1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东平县滨河大道河畔豪庭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招 标 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驻地
邮 编:271507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13583869512
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一箭大厦7楼
邮 编:271000
项 目 经 理:马玲
电 话:0538-5353921
传 真:0538-5353921
电子邮件:xinyita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