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法院网上办公办案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菏泽市牡丹区法院网上办公办案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法院网上办公办案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建设项目
四、招标项目编号:MDCGH2016-028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6.1菏泽市牡丹区法院网上办公办案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64.2万元。具体包括一体台式计算机、专用U盘、电脑一体机、笔记本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高速扫描仪、核心路由器等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应用与维护;
6.2供货地点:菏泽市牡丹区法院新址;
6.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6.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设备到位开始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6.5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6.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七、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要求;
7.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类相关认证;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报名地点、时间及要求:
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且需携带以下证件的有效原件于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00分到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不到现场报名登记的做无效报名处理):
8.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8.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报名)。
注:以上证件除提供有效原件外,还需提供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牡丹区政府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中段 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B2座2单元17006室
邮 编:274000 邮 编:274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905305019 电 话:0530-5853966
201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