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中心血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水市中心血站的委托,对天水市中心血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TGZC2016-188
二、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全自动细胞处理系统 | 套 | 1 | 52.00 | 原装进口已论证 |
二 | 干式融化仪 | 台 | 1 | 13.00 | |
三 | 核酸检测全自动开盖机 | 台 | 2 | 24.00 | |
四 | 核酸检测台式低温离心机 | 台 | 3 | 54.00 | |
五 | 全自动酶免系统 | 套 | 1 | 168.00 | |
六 |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 台 | 1 | 248.00 | |
七 | 智能采血仪 | 台 | 5 | 15.00 | |
八 | UPS不间断电源 | 套 | 2 | 9.00 | |
九 | 全自动亚甲蓝残留量检测系统 | 套 | 1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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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算金额:592.0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之日起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售价:
1、2016 年 8 月 5 日至2016 年 8 月 11 日,从公告之日起到2016 年 8 月 11 日17:00时,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5.128/)在线免费下载。
2、附件资料上传:凡是欲参与项目投标者,需在:“上传投标登记审核文件”栏中上传“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所有相关材料(PDF 格式)。附件资料上传时,需使用【PDF分割合并工具】将多个PDF 文件合并成为一个,再进行上传【PDF分割合并工具】的使用说明和下载地址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下载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2、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第二 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室
账 号:6200 1630 1010 5151 3517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
1、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能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项目编号)。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者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天水市中心血站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东段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0938-8389969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工商银行天水分行19层
联系人:刘春娥
联系电话:0938-831682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