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NQHJSZX-2016CG-005
2.2 招标内容: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2.4项目预算:846311.50元
2.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或最短交货时间;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它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单位。
3.3.2 需同时具有省级安防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肆级(含肆级)及以上资质。
3.3.3自投标人投标之日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向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一套:
4.1 营业执照;
4.2 税务登记证书;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4资质证书;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8自投标人投标之日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4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二环路519号锦都酒店综合楼3楼303室)。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和邮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原沧源佤族自治县环保局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8月30日9:00时。
7.2 地点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原沧源佤族自治县环保局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 0883-712694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永杰
联系电话:13769052512
传真:0871-63848768
2016年8月4日
招标公告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