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马山县金伦大道(北段)巴更路沥青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6-450124-78-01-920387/GS(ZD)2016018GMS)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马山县威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马山县金伦大道(北段)巴更路沥青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6-450124-78-01-920387/ GS(ZD)2016018GMS)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马山县金伦大道(北段)巴更路沥青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6-450124-78-01-920387/ GS(ZD)2016018GMS)
项目编号:2016-450124-78-01-9203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21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马山县威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马山县威马大道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覃工0771-68045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71-282108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马山县金伦大道(北段)巴更路沥青路面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马山县白山镇。
建设规模:沥青路面建设等,建设规模2100米,起点于银峰大道于金伦大道交接处,终点为南华糖业有限公司门口,其中A段长1350米,宽8米,B段长750米,宽24米。
招标范围:沥青路面修复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合同总投资:约为600万元。
要求工期为: 12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6必须出具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在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山县金伦大道(北段)巴更路沥青路面修复工程已由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马发改投资[201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号:2016-450124-78-01-920387/ GS(ZD)2016018GMS,招标人为马山县威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申请上级拨款扶持及资金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马山县白山镇。
建设规模:沥青路面建设等,建设规模2100米,起点于银峰大道于金伦大道交接处,终点为南华糖业有限公司门口,其中A段长1350米,宽8米,B段长750米,宽24米。
招标范围:沥青路面修复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合同总投资:约为600万元。
要求工期为: 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6必须出具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月 4 日至2016年 8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在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24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页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6825986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山县威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马山县威马大道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0771-6804565 传 真:0771-68210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771-2821089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 087886120100304013378
马山县威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8月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马山县金伦大道(北段)巴更路沥青路面修复工程已由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马发改投资[201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号:2016-450124-78-01-920387/ GS(ZD)2016018GMS,招标人为马山县威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申请上级拨款扶持及资金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