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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教育局2016年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8-04 08: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扶余市教育局2016年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605-CG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教育局2016年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扶余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一标段:学校班班通采购项目,采购班班通386套;采购预算598.4万元;二标段:学校班班通采购项目,采购班班通274套;采购预算424.7万元;
 2.2 工程交货地点为扶余市各项目学校内,具体按甲方实际要求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按甲方实际要求时间供货;
2.4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违纪记录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4日至20168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违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注:如为“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换证后的一证即可。
4.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8月26日15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殿春
  话:0438-5869498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利
  话:0431-852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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