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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4 09: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一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一包)

项目编号:JLWLYT-16A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雁鹏

项目联系电话:0434-65306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888号

联系方式:谢科长0434-42202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雁鹏0434-653065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1.1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6-6-29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一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JLWLYT-16A08-1

2.2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一包)

2.3标的面积:32.0989平方公里

2.4项目地点:伊通镇、黄岭子镇、靠山镇

2.5招标范围:准备工作、土地权属调查、房屋调查、地籍测量、房屋测绘、土地登记、登记数据库建设、检查验收与资料归档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服 务 期(成果交付时间):2017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项目预算:304.94万元(9.5万元/平方公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项目的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土地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专业。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派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数量、专业与工作内容配套。其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法规;

    3.4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7外省测绘资质单位参与招投标的,应按照《吉林省测绘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外省测绘资质单位预先备案凭证(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出具)、近两年(2014-2015年)审计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888号

联系人:谢科长

电   话:0434-422023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电   话:0434-6530655

  2016年8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项目的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土地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专业。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派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数量、专业与工作内容配套。其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法规;3.4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3.7外省测绘资质单位参与招投标的,应按照《吉林省测绘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4.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外省测绘资质单位预先备案凭证(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出具)、近两年(2014-2015年)审计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6-6-29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第一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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