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留光派出所综合办公楼项目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封丘县公安局委托,对封丘县留光派出所综合办公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留光派出所综合办公楼项目。
二、工程地点:封丘县留光派出所
三、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091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招标范围:封丘县留光派出所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572.8㎡(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工期:9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 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
联系电话:0373-825202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具有效的劳务合同和近半年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材料);
评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证书原件供评审小组一次性审查,审查不通过将取消评标资格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 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无犯罪行贿行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9月6日9:30时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 、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封丘县住建局:0373-8280685
十二、招标人、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13673500466 联系电话:13703438877
2016年 8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