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直属支队药品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直属支队药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直属支队药品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G-2016-QY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55号
联系方式:阎先生/ 156060604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一彬 /0591-83393310、8339331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1 | 直属支队药品定点采购项目 | 医用 | 二年 | 3、服务要求3.1中标供应商应具备提供以上第2条中产品清单内的全部产品、完善的存储条件、运输转运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配送服务,并保存数据记录转交招标人(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储存、转运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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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释义:(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08月03日08:00至2016年08月16日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招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质疑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1610007052530977
4、本项目暂估两年药品采购量费用约50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