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16-G1-1789-NNHD)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16-G1-1789-NNHD)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16-G1-1789-NNHD)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6-G1-1789-NNH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攀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851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地址:南宁市陈西路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韦春玲;联系电话:0771-23173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李攀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星湖路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手术无影灯1个、电动手术台1张、高频电灼(腋臭治疗仪)1台、多功能激光光电平台2台、双波长光疗仪3台、全能皮肤分析仪1台、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
B分标:麻风病人个人护理用具包1000个、麻风病人溃疡护理包500个、麻风病人防护鞋1500双;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8.5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3日 18:56 至 2016年08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1-1789-NNH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手术无影灯1个、电动手术台1张、高频电灼(腋臭治疗仪)1台、多功能激光光电平台2台、双波长光疗仪3台、全能皮肤分析仪1台、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
B分标:麻风病人个人护理用具包1000个、麻风病人溃疡护理包500个、麻风病人防护鞋1500双;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346万元;B分标:12.51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8月10日止,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34000元整;B分标:12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3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4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24日9时00分,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开标(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地址:南宁市陈西路3号
联系人: 韦春玲;联系电话:0771-2317363;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李攀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招标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