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统连通试点址山项目区华光电排站专用配电站(630kVA)及农排专用台架(30kVA)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的委托,就“鹤山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统连通试点址山项目区华光电排站专用配电站(630kVA)及农排专用台架(30kVA)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统连通试点址山项目区华光电排站专用配电站(630kVA)及农排专用台架(30kVA)工程招标(招标编号:HS16391G041)。
2、用途:区华光电排站专用配电站(630kVA)及农排专用台架(30kVA)工程建设需要。
3、数量:一项。
4、简要技术要求:区华光电排站专用配电站(630kVA)及农排专用台架(30kVA)工程。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3021.56元,其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30841.12元和暂估价人民币10532.80元,该两项费用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竞争。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整体工程正式交付使用并试运行。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且施工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电工进网作业资格证;
4、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1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鹤山市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账号:65031664000000035)。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五项的复印件和第6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4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63/0750-3503824
传 真:0750-8202661/0750-3503827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广东省江门市鹤山永安支行
账 号:44001670739053001154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