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施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2016-006860-1602-065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经成发改字[2015]4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施工;
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仪凤路以东,定砀路以北;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2600㎡;项目总投资约17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建筑面积约35000㎡,投资约4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第二标段:建筑面积约57600㎡,投资约1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山东省省外建筑企业应通过山东省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后,省住建厅将统一推送给各设区市、县(市、区)住建部门,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后,企业方可进行报名。
四、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报名室持以下资格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2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4.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筑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4 拟派项目注册建造师须提供2015年度(1-12月份)或2016年度(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4.5 山东省省外建筑企业通过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后,并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在山东省全省范围内承揽业务的证明;
4.6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30-73898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先生 樊先生
电 话:15305308845 13305306895 0530-6200072
日期: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