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青塔乡双塔村等两个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17: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1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任丘市青塔乡双塔村等两个土地整治施工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83240020019
项目联系人:王礼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77797
采购人:任丘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230311
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218680
预算金额:120.51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1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8-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8-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按照1-2标段依次评审。不同标段项目经理不相同。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退回):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近三年及2016年投标截止日前上月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印章须清晰可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书。
采购数量:2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项目名称:任丘市青塔乡双塔村等两个土地整治施工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83240020019
项目联系人:王礼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77797
采购人:任丘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230311
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218680
预算金额:120.51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1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8-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8-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按照1-2标段依次评审。不同标段项目经理不相同。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退回):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近三年及2016年投标截止日前上月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印章须清晰可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书。
采购数量:2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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