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印刷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17: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的委托,就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印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印刷项目
1.2 采购编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6】02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集成版)14.5万份的印刷采购;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供货及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5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需具有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制经营许可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业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农业部农办经(2016)2号文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证书样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4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制经营许可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业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
(3)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样品2份,样品须用牛皮纸封包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样品”字样。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3084243950
招标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1-- 22305018
2016年8月3日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的委托,就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印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印刷项目
1.2 采购编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6】02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通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集成版)14.5万份的印刷采购;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供货及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5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需具有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制经营许可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业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农业部农办经(2016)2号文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证书样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4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制经营许可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业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
(3)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样品2份,样品须用牛皮纸封包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样品”字样。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通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3084243950
招标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1-- 22305018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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