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郏县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郏县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农经【2016】8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郏县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JZC2016-038Bg-1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郏县王集乡
规模:建成高产稳产田1.5万亩。新打机井259眼,维修旧井31眼;配备潜水泵290套(含井下电缆、钢管及配套DZ15型开关);配建井堡290座;铺设农用地埋电缆117020米;新铺设地埋管80230米;新建变压器27个台区;新修管涵53座;新修混凝土机耕路18202米(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2251万元。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郏县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2个标段。
一标段:苏庄、魏庄、步店、赵刘庄等4个村的机井工程
二标段:农科站、竹园寨、王集、徐庄、大墙李等5个村的机井工程
三标段:苏庄、魏庄村的路桥涵工程
四标段:步店、赵刘庄的路桥涵工程
五标段:农科站、王集、徐庄的路桥涵工程
六标段:竹园寨、大墙李的路桥涵工程
七标段:机井配套水泵采购
八标段:地埋线采购及埋设
九标段:苏庄、魏庄、步店、赵刘庄的地埋管采购及埋设
十标段:农科站、竹园寨、王集、徐庄、大墙李的地埋管采购及埋设
十一标段:变压器采购及安装
十二标段: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郏县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包括设备、施工及安装过程中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凿井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013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指定网站的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凿井专业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水井施工项目经理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无在建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凿井专业资质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013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指定网站的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无在建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投主要设备(七标段水泵,八标段电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单位2014年至今具有一个类似采购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政府指定网站的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4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013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指定网站的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无在建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如为制造商须具有生产所投主要设备(主要设备为变压器)的能力(以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为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主要设备为变压器)制造商的代理证明(或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标段资质要求(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2013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监理类似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政府指定网站的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3.2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4 日至2016年 8 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如有)或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提供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涉及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并提供“3.投标人资格要求”涉及的资料原件及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在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 注: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是指:
1、投标单位2015年8月至今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
2、企业注册地已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的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络查询打印页;已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并具有二维码验真的,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二维码的网络查询打印页。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网上社保查询途径及查询所需帐号密码。
3、企业注册地未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的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个人明细证明,并提供社保部门地址及电话。(个人明细证明必须有工作单位、个人历年的缴费情况)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按提供资料无法查询或与查询不一致报名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日9 时00分,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大厅西门进7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行政路8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5695839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323756823
监督部门:郏县水利局
地 址:河南省郏县龙山大道90号
电 话:0375-516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