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红海湾区东洲街道各中小学功能室教育创强配套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汕尾红海湾区东洲街道各中小学功能室教育创强配套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HWQ20160620C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区东洲街道各中小学功能室教育创强配套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柒拾柒万柒仟柒佰肆拾贰元整(¥:3777742.00元)(超过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建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需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报名供应商名单及报名资料提供给业主,采购代理机构或业主由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由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实施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各中小学校。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4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可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下午14时正。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23日下午14时正。
十一、开标地点: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四楼评标室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电话:0600-3432896采购人电话:18927938282
集中采购机构电话传真:0660-3434889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联系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16622
采购活动监督部门: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采购监督办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660-3424869
文件下载:1、委托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2、招标文件 点击打开链接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