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职业高级中学心理辅导室项目的采购公告
鄞州职业高级中学心理辅导室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8-03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职业高级中学心理辅导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3144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8月10日下午17:00前缴纳标书费。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购买招标文件。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会计 88225170,FAX:2883017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承、张亮、徐军、夏巍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7、87425408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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